﻿---
title: "代幣銷毀"
description: "代幣銷毀是依代幣記帳規則永久消除單位，或在較寬泛的用法中把代幣轉入無法支出的地址。本文說明如何驗證銷毀、區分回購與鎖倉，並計算供應量淨變化。"
image: "https://wiki.fcontext.com/og.png"
---

> Documentation Index
> Fetch the complete documentation index at: https://wiki.fcontext.com/llms.txt
> Use this file to discover all available pages before exploring further.

# 代幣銷毀

> 僅供教育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可能產生損失。

<a id="answer"></a>

## 直接答案

**代幣銷毀**是一種不可逆的供應量操作。依嚴格的記帳意義，代幣合約或底層協議會消除已存在的單位：持有者餘額減少，相關總供應量也減少相同數量。ERC-777 明確要求這兩項變化；ERC-1155 以目的地為零地址的轉帳事件表示銷毀；以太坊 EIP-1559 則在協議層銷毀基礎費。

「銷毀」也常指把代幣轉入零地址、黑洞地址或其他無法支出的地址。這類轉帳可能使代幣實際上無法動用，卻不減少合約的 `totalSupply`。因此應核對實作與鏈上狀態，而不能只看儀表板標籤。回購所得代幣只有在實際消除後才算銷毀；鎖倉、國庫持有、跨鏈橋託管或私鑰遺失也不會自動構成銷毀。

<a id="mechanism"></a>

## 運作機制

1. **確認權限與觸發條件。** 持有者可能可以主動呼叫銷毀函式；獲准的操作方、發行方或治理流程可能依既定權限銷毀；協議規則也可能銷毀部分費用。應核實誰能發起、可從哪些餘額扣除，以及適用哪個合約版本。
2. **判斷記帳方式。** 真正減少供應量的銷毀會扣減現有餘額，並降低適用的總供應量。轉入無法支出地址通常只改變所有權紀錄，除非合約賦予該轉帳特殊的記帳處理。即使鏈上總供應量不變，「流通供應量」也可能排除鎖定或無法動用的單位。
3. **核驗證據。** 確認所在鏈、合約地址、適用時的代幣 ID、交易狀態、事件日誌，以及操作前後的總供應量。對於可升級或已遷移的代幣，還要確認目前實作，並判斷舊合約供應量是否仍有經濟意義。
4. **計算供應量淨變化。** 在同一觀察期內使用 `ΔS = M - B`，其中 `M` 是全部鑄造或其他發行量，`B` 是經驗證的銷毀量。當新增單位多於銷毀單位時，發生銷毀的同時仍可為淨增發。
5. **區分機制與估值。** 只有在其他規則或權利不變時，銷毀才會提高每個剩餘單位對固定總量的比例。銷毀不會創造需求、現金流、流動性或可執行權利，也不保證價格上漲。

<a id="example"></a>

## 計算範例

假設某代幣月初總供應量為 `1,000,000`。協議動用國庫資產在市場買入 `20,000` 枚代幣。此時回購只改變了代幣持有者，總供應量仍是 `1,000,000`。

隨後合約執行銷毀，從國庫餘額和總供應量中同時扣除 `20,000`，剩餘 `980,000`。同月，質押獎勵又鑄造 `50,000` 枚新代幣。因此期末供應量為 `1,030,000`，因為 `ΔS = 50,000 - 20,000 = 30,000`。銷毀確實發生了，但供應量仍為淨增加。這個算式不能決定市場價格；需求、流動性、權利、預期以及回購成本仍然重要。

<a id="risks"></a>

## 風險與控制

- **特權風險。** 銷毀函式可能與無限制鑄幣、升級、暫停、黑名單或操作方權限並存。應檢查角色、管理員、時間鎖和治理執行，不能孤立評價銷毀。
- **計量風險。** 儀表板可能混淆黑洞地址餘額、跨鏈映射資產、變基、遷移或不同代幣 ID。應對照合約狀態與事件，並明確數字是指總供應量、流通供應量還是最大供應量。
- **抵銷發行。** 排放、解鎖或跨鏈鑄幣可能超過銷毀量。應在同一期間比較累計銷毀與每一種新增供應來源。
- **市場與國庫風險。** 回購銷毀可能耗用有價值的國庫資產、推動流動性不足的市場，或被交易者提前計價。名義銷毀數量不能衡量執行成本或持有者的持久收益。
- **實作風險。** 存取控制、算術、事件紀錄或升級邏輯出錯，可能使銷毀失敗，或讓報告供應量偏離經濟現實。應使用經驗證的合約、已最終確認的交易，並獨立複核。

<a id="misconceptions"></a>

## 常見誤解

### 「把代幣轉入黑洞地址一定會減少總供應量」

不一定。這通常只會讓餘額無法動用，而 `totalSupply` 保持不變。有些資料平台在估算流通供應量時會扣除該餘額，但那是另一個指標和計算口徑。

### 「回購和銷毀是同一筆交易」

不是。回購只是把代幣轉給買方。這些代幣可以留在國庫，之後出售、分配或銷毀。需要繼續核實後續的鏈上供應量操作。

### 「發生銷毀就代表代幣通縮」

不是。只有在選定期間內，經驗證的銷毀量超過鑄造與其他發行量，供應量才會淨下降。固定最大供應量也不同於目前供應量持續下降。

### 「供應量降低必然推高價格」

不是。價格同時取決於需求和市場條件。銷毀可能數量太小、被需求走弱抵銷、早已反映在預期中，或伴隨權利和國庫價值的變化。

<a id="related"></a>

## 相關主題

- [流通供應量](/crypto/circulating-supply/)
- [代幣回購](/crypto/token-buyback/)
- [代幣排放](/crypto/token-emission/)
- [代幣解鎖](/crypto/token-unlock/)
- [代幣經濟學](/crypto/tokenomics/)

<a id="sources"></a>

## 資料來源

- [ERC-777：代幣標準](https://eips.ethereum.org/EIPS/eip-777)
- [ERC-1155：多代幣標準](https://eips.ethereum.org/EIPS/eip-1155)
- [EIP-1559：ETH 1.0 費用市場變更](https://eips.ethereum.org/EIPS/eip-1559)
- [ERC20 API](https://docs.openzeppelin.com/contracts/5.x/api/token/erc20)

Source: https://wiki.fcontext.com/zh-tw/crypto/token-burn/index.md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