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擇權履約與指派

理解選擇權持有人如何履約、賣方如何被指派、買權與賣權會建立什麼部位、到期處理如何運作，以及平倉、履約與指派的差別。

標準網址: https://wiki.fcontext.com/zh-tw/options/exercise-and-assignment/
事實查核日期: 2026-07-13

> 僅供教育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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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答案

**履約**是選擇權持有人使用契約權利；**指派**是把對應履約義務分配給選擇權賣方。兩者透過結算程序相連，但持有人不能指定某個賣方，個別賣方在空頭契約仍未平倉時也不能控制是否被指派。

在市場平倉是另一件事。持有人賣出平倉，是按市場價格轉出選擇權部位；履約會消耗選擇權並觸發契約結算。賣方買進平倉在交易生效後消除空頭部位，而不是履行履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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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利、義務與處理程序

對標準實物交割股票選擇權：

| 部位 | 履約或被指派後的結果 |
| --- | --- |
| 買權多頭履約 | 按履約價買進 100 股 |
| 買權空頭被指派 | 按履約價賣出或交付 100 股 |
| 賣權多頭履約 | 按履約價賣出 100 股 |
| 賣權空頭被指派 | 按履約價買進 100 股 |

最終股票部位取決於帳戶原有持倉。買權多頭履約可增加 100 股；買權空頭被指派可移走已有股票，或在券商和借券規則允許時形成股票空頭。賣權多頭履約可賣出已有股票，或形成賣空；賣權空頭被指派會增加股票並需要履約現金或保證金。

美式選擇權通常可在到期前履約；歐式選擇權通常只能在指定履約期間履約。履約方式與結算方式是兩個概念：現金結算契約按指定結算值產生現金金額，不交付股票。

到期時，符合條件的契約可能依 OCC 的到期履約與反向指示程序，並結合結算會員和券商政策處理。不要把一般門檻視為適用所有客戶的承諾。券商可能設定更早的指示截止、限制履約，或在帳戶無法承接後續部位時平掉風險。產品最後交易時間、履約截止與結算時間可能不同。

提前履約既是經濟判斷，也是操作判斷。履約仍有外在價值的選擇權通常會放棄這部分價值。臨近除息日的深度價內買權，以及受持有成本、利率、股息或借券條件影響的某些賣權，是常見分析情境，但僅憑價內程度不能保證會提前履約或被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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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約與賣出選擇權的比較

假設股票為 `$63.00`，一口標準 `$55` 買權目前可按 `$9.25` 成交。其內含價值為 `$8.00`，剩餘外在價值為 `$1.25`。

若持有人履約：

`履約現金 = $55 x 100 = $5,500`

帳戶取得價值 `$6,300` 的 100 股，因此即時履約價值為 `$800`，但會放棄選擇權剩餘的 `$125` 外在價值。

若能以 `$9.25` 賣出買權：

`賣出收入 = $9.25 x 100 = $925`

不計費用與稅務，賣出選擇權比履約後立即按 `$63` 評價多實現 `$125` 的選擇權價值。價差、股息、稅務、股票交易成本、帳戶限制或沒有可成交 Bid 都可能改變比較，因此必須使用可成交價格與實際契約條款。

再看股票為 `$63` 時的標準 `$70` 賣權。履約一口賣權多頭會以 `$70` 賣出 100 股，交易金額為 `$7,000`。若持有人已有 100 股，股票會被交付；沒有股票時，在規則允許下可能形成股票空頭。一口 `$70` 賣權空頭被指派通常需要以 `$7,000` 買進 100 股。權利金影響淨經濟結果，但不改變契約履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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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約與指派風險

- **資金風險：**即使權利金很小，履約或指派也可能需要數千美元。
- **意外股票：**處理後可能形成多頭或空頭股票，並在選擇權市場收盤後繼續曝險。
- **提前指派：**美式空頭選擇權可能在到期前被指派，賣方不會事先獲得確定通知。
- **股息曝險：**除息日前後的買權空頭可能被指派，改變股票所有權和股息義務。
- **外在價值損失：**選擇履約而非賣出，可能放棄剩餘市場價值。
- **截止時間風險：**券商客戶指示窗口可能早於交易所或 OCC 處理截止。
- **釘住風險：**標的接近履約價時，尾盤變化會造成不確定的履約與指派結果。
- **價差腿風險：**多腿部位可能只有部分腿履約或被指派，留下殘餘部位。
- **借券與賣空風險：**買權指派或賣權履約可能形成受限、昂貴或無法借到的股票空頭。
- **現金結算錯配：**把股票交割假設套用到指數選擇權會得到錯誤結果。
- **調整交割物：**非標準契約可能交割股票、現金或其他證券，而非 100 股普通股票。
- **稅務與公司行動：**履約、指派、股息和持有期間可能產生帳戶特定後果。

到期或除息日前，應記錄券商截止、履約方式、結算方式、交割物、剩餘外在價值、四種部位各自的股票與現金結果、購買力需求及後續曝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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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誤解

**「賣出多頭選擇權就是履約。」** 賣出平倉是在市場交易契約；履約是啟動契約結算權利。

**「持有人會直接配對最初的賣方。」** 結算與指派程序分配義務，雙方不會保持個人配對。

**「價內選擇權一定按畫面顯示自動履約。」** 適用程序、反向指示、結算值、帳戶限制與券商措施都會影響結果。

**「空頭選擇權到期前不會被指派。」** 美式選擇權可以提前履約。

**「備兌買權或現金擔保賣權被指派是策略失敗。」** 指派本來就是這些策略應能處理的契約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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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主題

- [指派風險](/zh-tw/options/assignment-risk/)
- [選擇權到期日](/zh-tw/options/expiration-date/)
- [選擇權結算公司](/zh-tw/options/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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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威來源

- [Options Basics](https://www.optionseducation.org/optionsoverview/options-basics) - Options Industry Council（存取於 2026-07-13）
- [Characteristics and Risks of Standardized Options](https://www.theocc.com/company-information/documents-and-archives/options-disclosure-document) - OCC（存取於 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