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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 of 40:比较软件公司的增长与盈利

仅供教育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ule of 40 是软件行业的非正式筛选惯例:Rule of 40 分数 = 收入增长率 + 指定利润率

接近或超过 40% 常被描述为兼顾增长与盈利,但 40 不是会计准则、经济定律、估值或及格线。若不说明期间、增长定义和利润率,分数没有意义。常见利润率包括 GAAP 营业利润率、调整后营业利润率或自由现金流率,三者不能互换。

分子和分母应使用相同期间,通常是过去十二个月或财年的收入增长及对应年度利润率。披露并购、处置、汇率与会计变化,区分报告增长和自然增长。低基数或额外财周会扭曲增长。

若使用 FCF 率 = 自由现金流 / 收入,必须定义 FCF,并从经营现金流和资本开支核对。客户预付款、合同负债、延迟付款、资本化佣金、重组、并购和税务时点会让单年现金率失真。

调整后利润率应从 GAAP 开始并列出每项剔除。股权激励在现金流量表中非现金,却通过稀释和回购转移价值;利润剔除它而忽略股数增长会高估股东经济结果。还应比较每股收入与现金流。

该规则给增长和利润率相同权重,但一个百分点增长与一个百分点利润率的经济价值并不相同。增长需要留存、获客、基础设施和营运资本,应结合毛利率、客户集中、剩余义务、留存口径、销售效率与再投资。

假设本期收入 $500m,增长 28%,自由现金流 $75m,GAAP 营业亏损 $20m;管理层在剔除项目后报告调整后营业利润 $100m

盈利定义 利润率 Rule of 40 分数
自由现金流 15% 43%
GAAP 营业利润 -4% 24%
调整后营业利润 20% 48%

三个计算在数学上都正确,却回答不同问题。若 FCF 受益于客户预付款增加 $30m,调整后利润剔除 $50m 股权激励,必须核对 headline 分数。若摊薄股数还增长 6%,总收入增长 28% 对应每摊薄股收入增长约 20.8%1.28 / 1.06 - 1),尚未考虑加权时点。

下一步不是选择最高分,而是正常化营运资本、检查剔除、分开自然增长、研究留存和单位经济,并用相同定义比较同行与历年。

  • 标明财年、过去期间、固定汇率、自然增长和并购贡献。
  • 说明利润或现金流分子,并将非 GAAP 指标核对至 GAAP。
  • 从经营现金流核对 FCF,包括资本开支、资本化软件、租赁与并购。
  • 正常化客户预付款、应收、应付、佣金、重组、税和一次性收款。
  • 联合跟踪股权激励、摊薄股数、期权悬置和回购。
  • 检查毛利率、留存方法、客户集中、合同期限、剩余义务和流失。
  • 区分提价、席位/用量、新客户、并购和会计变化。
  • 比较商业模式、成熟度、托管成本、销售渠道与利润率定义相似的公司。
  • 使用多年数据并压力测试增速下降、利润率扩张、再投资和稀释。
  • 单独评估估值与资产负债表风险,分数不包含二者。
  • “超过 40 就是好公司或便宜公司。”分数不衡量估值和风险。
  • “每个百分点都等价。”增长与利润率的持续性、资本需求和价值不同。
  • “FCF 率自动最干净。”账单时点和营运资本会使它大幅变化。
  • “调整后利润率可跨公司比较。”剔除与定义不同。
  • “股权激励非现金所以可忽略。”它会稀释所有权或要求现金回购。
  • “规则适用于所有行业。”它流行于可扩展订阅软件,其他行业可能意义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