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ered Call 滾倉:平掉舊義務,再建立新義務
僅供教育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Covered Call 滾倉是買入平倉目前空頭 Call,再用同一批股票作為覆蓋,賣出開倉另一份 Call。兩筆期權交易可以作為一個淨限價組合提交,但在經濟上和績效記錄中,它們仍是一筆已實現平倉和一項新義務。
- **向後滾:**換到較晚到期日,通常履約價相同。
- **向上滾:**換到較高履約價,有時到期日相同。
- **向上且向後滾:**到期較晚、履約價較高,在更長時間內保留更多上漲空間。
- **向下或向下且向後滾:**降低履約價,通常換取更多權利金,但接受較低賣股價。
滾倉不會抹去虧損,也不能確定避免指派。它改變履約價、時間跨度、權利金、Greeks 和股票可能被賣出的價格。
分別記錄兩項決策
Section titled “分別記錄兩項決策”按每股報價:
滾倉現金流 = 新 Call 收取的權利金 − 平掉舊 Call 的成本
舊 Call 已實現損益 = 原始收取權利金 − 平倉成本
滾倉貸記為正,滾倉借記為負,但兩者都不是策略總利潤。股票成本和未實現收益、此前全部期權現金流、費用、股息及新 Call 未來結果仍是獨立組成部分。
至少應比較三種選擇:按舊履約價接受指派;平掉 Call 並保留無上限股票;平掉後再賣新 Call。較晚到期日只有透過延長義務與曝險才能獲得更多時間價值;較高履約價恢復上漲空間,則通常犧牲權利金或需要更大滾倉借記。
從 105 Call 滾到 110 Call
Section titled “從 105 Call 滾到 110 Call”假設投資者以 95.00 買入 100 股,並曾以 2.00 賣出 105 Call。股票升至 108,舊 Call 需要 4.80 買回;下月 110 Call 可賣出 3.10。
- 舊 Call 已實現損益:
(2.00−4.80)×100 = −$280。 - 滾倉現金流:
(3.10−4.80)×100 = −$170,即淨借記。 - 滾倉後累計期權現金:
(2.00−4.80+3.10)×100 = $30。
若股票後來按 110 被指派,從原始買股起的 Covered Call 累計收益為 (110−95+0.30)×100=$1,530,未計股息、費用與稅務。這不代表滾倉「收回」了 $280;總額來自股票上漲和新的封頂賣股價。
若股票跌至 80,新 Call 權利金只能抵銷很小一部分股票跌幅;若升至 130,110 Call 仍限制上漲參與並可能提前指派。滾倉前必須同時評估兩種路徑。
- 先決定按目前履約價賣出股票是否可接受;指派可以是計畫退出,而不是失敗。
- 將舊 Call 的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與即將到來的股息比較;除息日前提前指派風險可能上升。
- 用可成交淨限價整體報價平倉和開倉兩腿,同時分別記錄每項成交。
- 核對新履約價、到期日、乘數、買賣價差、IV、財報日和除息日。
- 用累計現金流重新計算新封頂賣股價和下方損益平衡點,而不只看最新權利金。
- 把滾到較晚到期日視為新增持有時間、市場風險和機會成本。
- 確認每份標準空頭 Call 仍有 100 股可交付股票覆蓋;調整合約的交付物可能不同。
- 若指派或到期處理會產生不希望的股票或稅務結果,不要拖到最後時刻。
- 預先定義何時平倉、再次滾倉或接受指派;反覆滾倉可能無限延長一個薄弱決策。
- 向合格專業人士確認稅務;平掉期權與後來賣出股票可能產生不同後果。
- 「滾倉避免實現舊虧損。」買回舊 Call 會立即實現其收益或虧損。
- 「賣出新 Call 會償還虧損。」它產生新權利金和新義務,不會改寫前一筆交易。
- 「滾倉收到貸記就一定好。」貸記可能要求較低履約價、更遠到期日或更多機會成本。
- 「向上滾恢復無限上漲空間。」新 Call 存續期間仍在其履約價封頂上漲。
- 「Covered 代表部位不會虧。」股票可能損失大部分價值,Call 權利金只提供有限緩衝。
- 「提交滾倉單就保證不會指派。」平倉生效前空頭 Call 仍可被指派,指派處理也可能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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