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BITDA:企業價值除以 EBITDA
僅供教育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EV/EBITDA 是用企業價值與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相比。
EV/EBITDA = 企業價值 ÷ EBITDA
當公司的負債水準、稅率、折舊政策或併購融資結構不同,使本益比比較不夠乾淨時,這個倍數常被用作橫向估值參考。
企業價值通常從市值出發,加入債務和類似求償權,再扣除現金。EBITDA 是扣除融資成本、所得稅、折舊和攤銷以前的經營收益口徑。兩者搭配,可以讓分子和分母更接近同一個「企業整體」視角。
這個倍數在商業模式、會計政策、租賃處理、資本密集度和週期性相近時更有意義。分析時可能使用過去十二個月 EBITDA、未來預估 EBITDA 或正常化 EBITDA;口徑不同,結果可能差異很大。
由於 EBITDA 經常作為非 GAAP 指標揭露,必須查看它與 GAAP 結果的調節表。反覆出現的調整項、股權激勵、重組費用和併購費用,都會改變分母的真實含義。
某公司市值為 100 億美元,債務為 30 億美元,現金為 10 億美元。
EV = 100 億美元 + 30 億美元 - 10 億美元 = 120 億美元
如果過去十二個月 EBITDA 為 12 億美元:
EV/EBITDA = 120 億美元 ÷ 12 億美元 = 10.0 倍
10.0 倍本身不是結論。它還要和相似公司、公司歷史區間、預期成長、利潤率、資本支出需求、資產負債表風險和 EBITDA 調整品質一起看。
- 隱藏資本支出: EBITDA 加回折舊,但資產更新仍可能需要現金。
- 債務品質重要: 兩家公司倍數相同,債務到期結構和再融資風險可能完全不同。
- 週期高點風險: 週期頂部的 EBITDA 會讓倍數看起來偏低。
- 調整項風險: 公司定義的調整後 EBITDA 可能排除實際反覆發生的成本。
- 產業不匹配: 銀行和保險公司通常需要其他估值方法,因為債務本身就是經營的一部分。
低 EV/EBITDA 不代表股票一定便宜。
EV/EBITDA 不是現金流倍數,除非另外分析維護性資本支出、營運資本和稅費。
如果一家公司大量資本化成本、重度使用租賃、持有限制性現金,或比同業使用更激進的調整項,這個比率就不能直接比較。
- SEC:財務報表、10-K 與非 GAAP 指標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