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蝶式套利:执行价凸性、加权价差与真实成交

仅供教育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对同一到期日、其他条款相同的欧式 Call,无套利价格必须随执行价不增加,并对执行价保持凸性。等距执行价 K−hKK+h 满足:

C(K−h) − 2C(K) + C(K+h) ≥ 0

左侧是多头 Call 蝶式的价格,其到期支付永不为负。若组合确实能以净贷记开仓,且未来除非负支付外没有其他债务,那么在计入全部成本和限制后,报价违反静态无套利。

等距蝶式买入一张低执行价 Call、卖出两张中间 Call、买入一张高 Call。到期支付在低执行价以下为零,向中间执行价上升至 h,再下降至高执行价的零,并在更高价格保持零。

对于不等距执行价 K₁ < K₂ < K₃,直接使用 1:−2:1 是错误的。设 w = (K₃−K₂)/(K₃−K₁),凸性要求:

C(K₂) ≤ wC(K₁) + (1−w)C(K₃)

等价的加权蝶式买入 K₃−K₂ 份低执行价 Call、卖出 K₃−K₁ 份中间 Call、买入 K₂−K₁ 份高 Call,并按可交易合约数量缩放。

凸性也是 Call 价格对执行价二阶导数对应非负状态价格密度的原因。理想价格曲线中的负蝶式价格意味着负局部密度。

假设同到期欧式 Call 的同步理论可成交价格为:

执行价 Call 价格
$90 $15
$100 $10
$110 $4

多头蝶式成本为:

$15 − 2×$10 + $4 = −$1

每单位标的初始收取 $1,到期支付始终非负,并在 S_T = $100 时达到 $10。乘数 100 时,费用前初始贷记为 $100

真实成交必须用两侧买入腿的 Ask 与两张中间卖出腿的 Bid。若这些可成交价格使成本转为正,所谓中间价套利就不存在。全部合约还必须拥有相同到期、行权方式、结算、乘数和标的。

  • 使用同步可成交 Bid/Ask,不用最后成交或独立中间价。
  • 使用 1:−2:1 前确认执行价等距,否则计算权重。
  • 匹配到期、标的、行权方式、结算、乘数和公司行动状态。
  • 尽量使用组合订单;分腿会暴露方向和波动率风险。
  • 纳入佣金、交易所费用、融资、保证金、税务和结算费。
  • 检查所需数量的市场深度;最优价可能只覆盖一张合约。
  • 干净静态检验优先采用欧式合约;美式行权和股息会改变持有现金流。
  • 核实券商权限、持仓限制、强平处理和到期操作。
  • “负中间价蝶式就是免费收益。”中间价不是可成交价。
  • “公式适用于任意三个执行价。”1:−2:1 要求等距。
  • “到期支付非负就没有风险。”成交、指派、结算和券商风险仍在。
  • “拟合密度为负就证明有交易。”它可能来自插值或陈旧数据。
  • “各腿以后都能按显示价成交。”市场会变,部分成交会留下敞口。
  • “微小违规放大规模仍有利润。”深度、费用和市场冲击常增长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