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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l 與 Put 選擇權詳解

僅供教育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選擇權是一份契約,條款給買方或持有人一項權利,並讓賣方或立權人承擔對應義務。

  • **Call(買權)**給持有人依契約履約條款,按履約價買進標的權益的權利。
  • **Put(賣權)**給持有人依條款,按履約價賣出標的權益的權利。

持有人支付權利金取得權利,通常可賣出平倉而不履約。若履約,賣方可能被指派履行義務。準確的標的、乘數、履約方式、到期、結算與交割物由契約規格決定。

辨識Call或Put只是第一步,還要檢查:

  1. **標的:**股票、ETF、指數或其他合格權益。
  2. **履約價:**契約指定的買進或賣出價格。
  3. **到期:**權利何時結束及適用截止時間。
  4. **履約方式:**何時允許履約,如美式或歐式條款。
  5. **乘數與交割物:**標準股票選擇權通常100股,公司行動可產生調整契約。
  6. **結算:**依產品交付證券或現金結算。
  7. **部位方向:**買進與賣出同一Call或Put產生相反曝險。

到期前價值受標的價格、履約價、剩餘時間、隱含波動率、利率、預期分配和流動性影響。方向正確時,幅度太小、發生太晚、波動下降或價差過高仍會虧損。

到期時買方每單位簡化利潤:

買進Call利潤 = max(標的價格 - 履約價, 0) - 已付權利金

買進Put利潤 = max(履約價 - 標的價格, 0) - 已付權利金

公式只描述到期;此前因時間與波動存在,價格可高於內含價值。

假設標準股票契約乘數100

**買進Call:**履約價$50.00,每股權利金$2.40,支付$240。到期股價$60.00時,內含價值$10.00,簡化淨利:

($60.00 - $50.00 - $2.40) x 100 = $760

到期損益平衡$52.40。股價$48.00時沒有內含價值,買方損失$240,未計費用。Call賣方到期結果相反;裸賣Call虧損隨股價上漲持續擴大。

**買進Put:**履約價$50.00,權利金$2.10,支付$210。到期股價$40.00

($50.00 - $40.00 - $2.10) x 100 = $790

損益平衡$47.90。股價$55.00時沒有內含價值,買方損失$210。標的大跌時裸賣Put損失可很大,但標的通常不低於零。

實現交易價值不一定履約。市場有流動性時可在到期前賣出。履約會產生股票買賣或現金結算;指派可能產生資金、保證金、股票空頭、股息與稅務後果。

  • **權利金全損:**即使標的方向正確,買方仍可損失100%權利金。
  • **賣方義務:**賣出可有重大損失,裸賣Call理論損失無上限。
  • **時間限制:**觀點須在剩餘價值消失前實現。
  • **波動重估:**隱含波動率下降可抵銷有利走勢。
  • **槓桿:**小權利金控制較大名目曝險,百分比損益大。
  • **流動性:**寬價差、深度不足、多腿執行使模型價無法成交。
  • **履約與指派:**依契約,到期前或到期時可產生股票或現金義務。
  • **調整契約:**分割、併購、分拆、特別分配可改變100股交割物。
  • **到期處理:**自動履約門檻、反向指示、盤後波動可產生意外部位。
  • **產品差異:**股票、ETF、指數選擇權的方式、結算、稅務、最終值不同。

交易前閱讀OCC揭露文件。核對代碼、方向、數量、履約價、到期、乘數、交割物、履約方式與結算。除了到期圖,還要模擬價格、時間、波動與流動性。

「Call永遠看漲,Put永遠看跌。」 買進Call通常看漲,買進Put看跌或保護;賣出則相反,多腿取決於完整部位。

「買進選擇權就擁有標的。」 持有人有契約權利,不擁有股票或指數。

「損失有限就是低風險。」 全損權利金可頻繁且重大,尤其短期或昂貴選擇權。

「獲利選擇權必須履約。」 只要有市場,多數交易部位可在到期前反向平倉。

「每張上市選擇權都是100股。」 標準股票契約通常如此,調整交割物與非股票產品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