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供教育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可能產生損失。
直接答案
存託憑證(depositary receipt,DR)是由存託機構發行、代表另一發行人已存入證券的證券,通常代表在另一國家設立公司的股份。本地保管機構通常代存託機構保管標的股份。DR 持有人擁有的是憑證,並依存託契約取得契約權利;這些權利不一定等同於普通股登記股東所享有的權利。
美國存託股份(ADS)是在美國市場採用的存託單位,而美國存託憑證(ADR)是證明一份或多份 ADS 的憑證。市場慣例經常混用 ADS 與 ADR,因此應核對申報文件所用術語及股份比例。全球存託憑證和其他特定市場的架構可依不同法律及文件採用類似機制。
分析應從七項事實著手:標的證券與發行人、存託機構、保管機構、每份 DR 代表的普通股數量或部分股份、交易與交割場所、計畫與揭露狀態,以及存託契約條款。熟悉的代號和本幣報價並不會消除外國公司、匯率、保管、稅務、法律、流動性或政治風險。
計畫架構與權利
在發行公司參與的存託計畫中,境外發行人與存託機構共同參與存託契約。在發行公司未參與的計畫中,存託機構可在符合適用要求的前提下,於發行人沒有正式參與時設立計畫。後者的持有人在投票、股東通訊和其他權利方面可能得到較少協助;權利應以實際契約為準,不應只憑計畫標籤推斷。
美國市場通常將 ADR 計畫稱為第一級、第二級或第三級。第一級建立店頭市場交易管道,是唯一可能沒有發行公司參與的級別,且不得用於籌資。第二級在交易所上市,但計畫本身不籌資。第三級可結合交易所上市與註冊籌資。受限制或私募的存託憑證架構可能遵循不同規則。應核實目前的上市、註冊、申報和交易狀態,不能只依賴級別名稱。
Form F-6 用於註冊存託股份並揭露存託契約條款,但不能取代對境外發行人的實質性揭露。視計畫而定,發行人資訊可能見於 Form 20-F 年報、Form 6-K 即時報告、其他《證券法》申報文件,或依豁免提供並在 EDGAR 之外公布的資訊。應核對 DR 代號、CUSIP 或 ISIN、發行人、普通股類別、本國市場代號、股份比例及存託契約是否相互一致。
每份 DR 代表的普通股可以多於或少於一股,股份比例也可能因股票分割、併股或比例修訂而改變。創設通常是將符合條件的普通股存入保管機構並取得 DR;註銷通常是交回 DR 並提取已存入股份。費用、稅負、交割、股東名簿、持股限制、制裁、外國法律、資本管制,或創設/註銷窗口關閉,都可能延遲、限制或阻止轉換。
現金股利通常在存託機構收到當地分配、於可行時兌換貨幣,並扣除適用的扣繳、稅負、費用和支出後轉付。入帳時間及匯率可能不同於發行人的支付日。若分配或行使不合法或不可行,股票股利、權利、公開收購對價或其他財產可能被分配、出售、替代或任其失效。
投票通常間接進行。存託機構可徵求指示,並在存託契約、發行人通知、當地法律、股權登記日、截止期限及可執行性允許的範圍內,就已存入股份投票。指示可能過晚送達,零碎權益可能沒有投票權,各計畫對未指示股份的處理也不相同。因此,擁有經濟曝險並不保證享有與直接登記持股相同的控制權、資訊、救濟或參與機會。
計畫修訂、存託機構辭任、下市、喪失資格、制裁、保管中斷或發行人行動,都可能導致計畫終止。持有人可能只有一段有限期間可註銷 DR 並領取普通股;此後,存託機構可能出售已存入證券並保管扣除費用後的現金所得,但仍受契約及法律約束。最終取得的證券、貨幣、市場准入、時間、稅務及流動性可能與原投資顯著不同。
平價與現金流量範例
以 shares per DR 表示一份 DR 所代表的標的普通股數量。初步平價公式為:
gross parity per DR = home share price × shares per DR × quote-currency units per home-currency unit
假設普通股報 €20.00,一份 ADR 代表 2 ordinary shares,匯率為 $1.10 per euro:
gross parity per ADR = €20.00 × 2 × $1.10 per euro = $44.00
若 ADR 報 $45.10:
gross premium = $45.10 / $44.00 - 1 = 2.50%
溢價並不自動表示可以套利。本國市場與 ADR 市場可能並非同時開市,參考價格可能過時,創設管道、借券、外國持股、資本流動、交割及流動性也可能受限。
在一個刻意簡化的創設範例中,1,000 ADRs 代表:
underlying shares required = 1,000 × 2 = 2,000 shares
按上述價格計算的表面差額為:
gross price difference = ($45.10 - $44.00) × 1,000 = $1,100
假設示例性存託機構發行費為 $0.05 per ADR,經紀及保管合計成本為 $150,外匯與交割成本率為 0.30%,計費基礎是平價價值 $44,000:
depositary issuance fee = $0.05 × 1,000 = $50
FX and settlement cost = $44,000 × 0.30% = $132
illustrative residual before tax and borrow cost = $1,100 - $50 - $150 - $132 = $768
這既不是交易建議,也不是可執行的套利報價。它未計入買賣價差、市場衝擊、借券與召回、融資、稅負、交割失敗或延誤、價格及匯率變動、比例變更、最低費用、保管資格,以及無法創設 DR 的風險。
再假設發行人宣告每股普通股 €0.80 per ordinary share 的股利。每份 ADR 代表兩股時:
gross local-currency dividend per ADR = €0.80 × 2 = €1.60
按 $1.10 per euro 計算:
gross converted dividend per ADR = €1.60 × $1.10 per euro = $1.76
假設示例性扣繳比例為 15.0%,現金分配費為 $0.05 per ADR:
illustrative withholding = $1.76 × 15.0% = $0.264 per ADR
illustrative net cash distribution = $1.76 - $0.264 - $0.05 = $1.446 per ADR
實際稅務取決於投資人、發行人所在國、租稅協定資格、文件、退稅程序、帳戶類型、實質受益所有權認定及法律。存託機構採用的換匯匯率、時間、進位方式和費用也可能不同。
即使當地股價上漲,匯率變化仍會影響平價。若當地股票報酬為 10.0%,而本國貨幣相對 DR 報價貨幣貶值 8.0%,則在不考慮溢折價變化、分配、成本和稅負前,換算後的總價格報酬為:
gross translated return = (1 + 10.0%) × (1 - 8.0%) - 1 = 1.20%
不能直接將兩個百分比相減,因為交叉乘積也會產生影響。由於溢價或折價可能改變,且兩個市場的收盤時間不同,實際交易的 DR 報酬還可能進一步偏離。
審查清單
- 確認 DR 的法律發行人、境外發行人、已存入證券、股份類別、存託機構、保管機構及準據法。
- 核實 DR 代號、CUSIP 或 ISIN、本國市場代號、交易場所、交割系統及計畫目前狀態。
- 確認每份 DR 的股份數量、零碎權益處理、歷次比例變更、股票分割、併股及待議修訂。
- 閱讀 Form F-6、存託契約、ADR 格式、費率表、修訂文件、通知及終止條款。
- 區分有無發行公司參與,以及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受限、私募、上市、店頭交易及已終止架構。
- 視情況從 Form 20-F、Form 6-K、註冊聲明、本國市場申報文件及發行人網站查找發行人揭露。
- 檢查會計準則、報導貨幣、會計年度、查核、語言、及時性及調節差異。
- 測試創設及註銷是否開放、可操作、具經濟效益,且對投資人及中介機構合法。
- 使用正確比例、匯率報價方向、同步時間戳及股份類別價格重新計算平價。
- 計入買賣價差、費用、稅負、保管、經紀、外匯、交割、融資、借券及市場衝擊。
- 比較交易時間、假日、價格限制、交割週期、過時收盤價、流動性及委託簿深度。
- 審查外國持股上限、資本管制、制裁、轉讓限制、登記要求及揭露門檻。
- 追蹤股利宣告、當地支付、扣繳、換匯、存託機構支付、費用、退稅和最終入帳的完整流程。
- 審查投票指示、股權登記日、截止期限、未指示股份、零碎權益及存託機構裁量權。
- 檢查現金增資認購權、股票分配、公開收購、合併、分割及非現金財產的處理。
- 評估存託機構與保管機構的營運、破產、網路安全、紀錄保存、次保管及對帳風險。
- 閱讀下市、比例變更、存託機構辭任、計畫終止、普通股交付及強制出售條款。
- 區分公司、國家、貨幣、法律救濟、揭露、流動性、稅務及計畫架構風險。
- 從權利、成本、稅務、流動性及保管角度比較直接持有普通股、DR、基金及其他投資管道。
- 歸檔申報文件、契約、通知、比例、價格、外匯時間戳、公式、費用、假設及結論。
常見誤解
- DR 與普通股是同一種法律資產。 DR 是獨立證券,持有人透過存託機構及保管鏈取得契約權利。
- Form F-6 提供發行人的完整財務揭露。 它主要涵蓋存託股份及存託條款;發行人資訊必須從適用的申報及本國市場資料中查找。
- 報價顯示溢價就能保證套利。 價格不同步、轉換關閉、借券、交割、資本管制、費用、稅負及流動性都可能使價差無法交易或無利可圖。
- 本幣股利會按螢幕匯率直接換算。 扣繳、存託機構處理時間、實際換匯、費用、進位、文件及退稅資格都會影響實收現金。
- 發行公司參與的 ADR 持有人始終享有與普通股股東相同的投票及公司行動權利。 權利及執行取決於契約、法律、通知、截止期限、可執行性及存託機構流程。
相關主題
來源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ADR 架構、有無發行公司參與的計畫、計畫級別、費用、揭露及投資人注意事項。
- Investor.gov:DR 股份比例、取得普通股的管道、國際揭露、匯率、成本、流動性、市場運作及法律救濟風險。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Form F-6 的資格要求、提取權、存託契約、ADR 格式、費率表及持有人通訊。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Form 20-F 與 Form 6-K、外國私人發行人申報、ADR 級別,以及 Form F-6 所含發行人資訊的局限。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有無發行公司參與的 ADR 計畫之間在契約及投資人權利方面的差異。
- 對於實際比例、權利、成本及終止機制,仍須查閱特定計畫的 Form F-6 申報文件、存託契約、費率表、發行人報告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