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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期权清算公司(OCC)

仅供教育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美国期权清算公司(OCC)是其接受清算的美国上市期权合约的中央对手方。通过合约更新(novation),OCC 成为每个清算卖方的买方、每个清算买方的卖方。原始双边合约被清算体系内的义务取代,从而支持净额处理和合约可互换性,持仓通常无需找到原交易对手就能平仓。

OCC 不是撮合订单的交易所,也不是持有客户账户的零售券商。其保证针对 OCC 规则下已清算义务的履行,不保证盈利、市场价格、持续流动性,也不保证券商允许某项交易。

  1. 客户通过券商在期权交易所成交。
  2. 成交数据传给清算会员;OCC 接受后,通过合约更新置于清算双方之间。
  3. OCC 记录持仓、对符合条件的义务净额处理、评估敞口并向清算会员收取资源。会员标准、保证金、清算基金存款、监控、结算控制和违约程序构成多层保护。
  4. 券商另行计算客户购买力与保证金;客户要求和截止时间可以比清算层规则更严格。
  5. 持有人的行权指令经券商与清算会员传递。OCC 按程序向持有空头的清算会员分配已接受行权通知;该机构再按获批方法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客户空头。
  6. 合约依条款通过证券与现金交割,或现金结算金额完成。

OCC 管理的是清算会员层面的对手方敞口。客户通常与券商存在直接法律和运营关系,因此账户问题、行权截止、强平决策与分配方法都应向券商确认。

客户 A 以 $3.10 买入一张标准 $60 股票 Call,另一券商的客户 B 卖出。初始权利金为 $3.10 × 100 = $310。清算接受后,两名客户不必持续直接配对。

若 A 后来卖出同系列平仓,即使新买方与 B 无关,OCC 记录与净额处理也会消除 A 的多头。若 A 在股价 $70 时行权,标准行权金额为 $60 × 100 = $6,000:多头支付并接收 100 股,被指派空头交付 100 股并收取 $6,000,具体以合约条款与账户处理为准。OCC 在清算会员层面分配,B 不一定是券商最终选中的客户。

  • 期权仍可归零,某些空头损失可远超权利金。
  • 保证金可能上升、盘中追加担保品,券商可按协议强平。
  • 行权、指派、结算、银行与运营故障仍会影响时间和现金。
  • 中央清算把风险集中到关键基础设施;保证金与清算基金降低风险,但不能让违约不可能发生。
  • 公司行动可改变代码、行权价、乘数或交割物,应使用 OCC 信息备忘录而非默认 100 股。
  • 场外、员工、外国、期货等期权可能由其他机构清算或不经 OCC 清算。

“OCC 就是我的券商。” 零售指令与账户义务通过券商及其清算安排处理。

“指派会找到最初卖方。” OCC 向有空头的清算会员分配,机构再在客户空头中分配。

“中央清算消除了对手方风险。” 它按规则将风险共同承担、担保、监控和管理,并未消除市场、流动性、融资、会员与运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