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與 Put:四種基本選擇權部位
僅供教育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選擇權合約連結買方(持有人)與賣方(選擇權賣方):
- Call 給予持有人依合約條款以履約價買進底層資產的權利。
- Put 給予持有人以履約價賣出底層資產的權利。
- 持有人支付權利金,並決定是否履約。
- 賣方收取權利金,被指派時必須履約。
「Call 看漲、Put 看跌」並不完整。部位方向同樣重要:買進與賣出同一選擇權會形成相反損益與義務。
| 部位 | 初始現金流 | 一般曝險 | 到期最大虧損 |
|---|---|---|---|
| Long Call | 支付權利金 | 看漲 | 權利金加成本 |
| Short Call | 收取權利金 | 看跌/中性 | 裸倉理論上無限 |
| Long Put | 支付權利金 | 看跌/保護 | 權利金加成本 |
| Short Put | 收取權利金 | 看漲/中性 | 可能很大,股價可跌至零 |
權利、義務與損益公式
Section titled “權利、義務與損益公式”設 S 為到期底層價格、K 為履約價、P 為每單位權利金:
Long Call 利潤 = max(S - K, 0) - P
Short Call 利潤 = P - max(S - K, 0)
Long Put 利潤 = max(K - S, 0) - P
Short Put 利潤 = P - max(K - S, 0)
條款與建倉權利金相同時,未計費用的多空到期結果互為相反數。Call 買賣雙方的到期兩平點都是 K + Call 權利金,Put 雙方都是 K - Put 權利金。兩平點描述到期,而非到期前市場價值。
四份合約,四種經濟部位
Section titled “四份合約,四種經濟部位”- **Long Call:**有權買進,無履約義務;理論上漲利潤無限,損失限於權利金。
- **Short Call:**被指派時有義務賣出或結算;利潤限於權利金,裸倉虧損理論上無上限。
- **Long Put:**有權賣出;可用於看跌或保護持股;股價不能低於零,因此利潤有限。
- **Short Put:**被指派時有義務買進或結算;利潤限於權利金,底層歸零時每股損失可接近
K - 權利金。
備兌 Call、現金擔保 Put、保護性 Put、價差等會改變組合結果。「備兌」與「現金擔保」只描述配套持股或擔保,不消除市場虧損。
合約條款仍優先
Section titled “合約條款仍優先”核對標的、Call/Put、多空、履約價、到期日、乘數、交割物、履約方式、結算與數量。標準美股選擇權通常乘數100,但調整合約與指數商品可能不同。美式空頭可能提前被指派,歐式通常只能到期履約。
到期前價格也受時間、IV、利率、預期股息和流動性影響。方向正確仍可能因幅度不足、發生太晚、IV 不利或價差過寬而虧損。
同一履約價的四種部位
Section titled “同一履約價的四種部位”假設標準100股合約履約價均為 100 美元。Call 權利金 4 美元(每口 400 美元),Put 權利金 3 美元(每口 300 美元)。未計費用的到期結果:
| 到期股價 | Long Call | Short Call | Long Put | Short Put |
|---|---|---|---|---|
80 美元 |
-400 美元 |
+400 美元 |
+1,700 美元 |
-1,700 美元 |
100 美元 |
-400 美元 |
+400 美元 |
-300 美元 |
+300 美元 |
120 美元 |
+1,600 美元 |
-1,600 美元 |
-300 美元 |
+300 美元 |
股價 120 美元時,Call 內在價值為 20 × 100 = 2,000 美元;扣除 400 美元權利金,Long Call 獲利 1,600 美元,Short Call 對應虧損。股價 80 美元時,Put 內在價值也是 2,000 美元;扣除 300 美元後,Long Put 獲利 1,700 美元,Short Put 相反。
Call 到期兩平點為 100 + 4 = 104 美元;Put 為 100 - 3 = 97 美元。股價正好 100 美元時,兩者無內在價值,買方損失、賣方保留權利金。
從下單到到期
Section titled “從下單到到期”Buy to Open建立多頭,Sell to Close退出。Sell to Open建立空頭,Buy to Close退出。- 有流動性時,持有人通常可賣出而不履約。
- 履約可能產生股票買進、股票賣出或現金結算。
- 指派會按結算和券商流程把義務分配給賣方。
- 臨近到期的價內合約可能自動履約,但券商規則和反向指令仍重要。
- 盤後波動、釘住風險、股息與截止時間會使結果不同於簡單圖表。
每種部位都應計算權利金現金流、乘數、兩平點、最大收益與虧損、履約/指派產生的股票或現金、保證金與資金需求,以及退出期限。
- **買方權利金損失:**Long 選擇權可損失100%權利金。
- **賣方義務:**收取權利金遠小於可能的指派曝險。
- **裸 Call:**底層上漲時虧損持續增加。
- **Short Put:**可能被迫以履約價買進暴跌資產。
- **時間衰減:**通常不利買方;只有其他變數未壓倒時才有利賣方。
- **IV 重定價:**可抵銷正確方向。
- **槓桿:**期權百分比變化可遠大於底層。
- **流動性:**Mid 或模型價值未必可成交。
- **履約與指派:**可能產生股票、現金、保證金、股息或借券後果。
- **調整合約:**公司行動可能改變乘數與交割物。
- **組合風險:**單腿看似安全不能代表整體風險。
- 「Call 就是看漲。」Long Call 看漲,Short Call 相反。
- 「Put 就是看跌。」Long Put 看跌或保護,Short Put 通常看漲/中性。
- 「買方會被指派。」指派針對賣方;持有人決定履約。
- 「賣方收到免費收入。」權利金是承擔義務的補償。
- 「有限損失代表 Long 風險低。」頻繁損失100%權利金仍很嚴重。
- 「Short Put 風險無限。」風險很大,但受股價歸零限制。
- 「備兌就是無損失。」配套股票仍可大跌。
- 「價內代表獲利。」權利金與成本決定利潤。
- 「必須履約才能實現價值。」有流動性時通常可反向平倉。
- 「每份合約都是100股。」調整合約與非股票商品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