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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選擇權清算公司(OCC)

僅供教育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美國選擇權清算公司(OCC)是其接受清算之美國上市選擇權的中央交易對手。透過合約更新(novation),OCC 成為每個清算賣方的買方、每個清算買方的賣方。原始雙邊合約被清算體系內義務取代,支援淨額處理與合約可互換性,通常無須找到原交易對手即可平倉。

OCC 不是撮合訂單的交易所,也不是持有客戶帳戶的零售券商。其保證針對 OCC 規則下已清算義務的履行,不保證獲利、市場價格、持續流動性或券商允許某項交易。

  1. 客戶透過券商在選擇權交易所成交。
  2. 成交資料送至清算會員;OCC 接受後以合約更新置於清算雙方之間。
  3. OCC 記錄部位、淨額處理符合條件的義務、評估曝險並向清算會員收取資源。會員標準、保證金、清算基金、監控、結算控制及違約程序形成多層保護。
  4. 券商另算客戶購買力與保證金;客戶要求和截止時間可比清算層規則嚴格。
  5. 持有人的履約指令經券商與清算會員傳遞。OCC 按程序向有空頭的清算會員分配通知;該機構再依獲准方法分配給合格客戶空頭。
  6. 合約依條款以證券與現金交割,或現金結算金額完成。

OCC 管理清算會員層級的交易對手曝險。客戶通常直接與券商建立法律及營運關係,因此帳戶問題、履約截止、強制平倉與分配方法均須向券商確認。

客戶 A 以 $3.10 買入一張標準 $60 股票 Call,另一券商的客戶 B 賣出。初始權利金為 $3.10 × 100 = $310。清算接受後,兩名客戶不必持續直接配對。

若 A 後來賣出同系列平倉,即使新買方與 B 無關,OCC 紀錄和淨額處理也會消除 A 的多頭。若 A 在股價 $70 時履約,標準履約金額為 $60 × 100 = $6,000:多頭付款並接收 100 股,被指派空頭交付 100 股並收取 $6,000,仍以確切條款和帳戶處理為準。OCC 在清算會員層級分配,B 不一定是券商最終選中的客戶。

  • 選擇權仍可歸零,某些空頭損失可遠超權利金。
  • 保證金可能提高、盤中追繳擔保品,券商可依協議強制平倉。
  • 履約、指派、結算、銀行與營運故障仍會影響時點及現金。
  • 中央清算把風險集中於關鍵基礎設施;保證金與清算基金降低風險,但不能讓違約不可能。
  • 公司行動可改變代碼、履約價、乘數或交割物,應查 OCC 資訊備忘錄而非預設 100 股。
  • 店頭、員工、外國或期貨選擇權可能由其他機構清算或不經 OCC。

「OCC 就是我的券商。」 零售指令與帳戶義務透過券商及其清算安排處理。

「指派會找到原始賣方。」 OCC 向有空頭的清算會員分配,機構再分配給客戶空頭。

「中央清算消除交易對手風險。」 它依規則共同承擔、擔保、監控和管理風險,並未消除市場、流動性、資金、會員或營運風險。